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青州鑫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物基材料加工项目设备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生物基材料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青州鑫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竣工时间:2025年7月1日。
调试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8月15日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内,购置智能制造产业园厂房,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合3.75亩),购置搅拌罐、层析柱、压滤机、压榨机、制冷机等设备,整个生产全在密闭低温环境下完成,原材料采取低温或冷冻方式进厂加工。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达到年产尿激酶粗品6吨、乌司他丁粗品10吨;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粗品1.3吨和尿促性素粗品1吨的生产能力。
2025年3月19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对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青州鑫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物基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青环审字〔2025〕49号)。
建设单位:青州鑫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