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京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盐分区暂存车间(一期)”竣工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污盐分区暂存车间(一期)
建设单位:京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竣工时间:2026年2月27日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央子街道海旺路2888号京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依据危险废物贮存等相关标准要求,主要对厂区内现有2座合计占地面积为 7307.2㎡的闲置车间改造为污盐分区暂存车间,用于分区、暂存污盐。环评阶段批复项目为“污盐分区暂存车间”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高效碱洗塔 4 个、耐酸碱循环水泵 8 台、活性炭吸附装置 6 套、离心风机 6 个、消防设施 2 套等。项目建成后具备 15000 吨的污盐年周转暂存能力。本次验收为“污盐分区暂存车间(一期)”项目,仅对现有的1座1761.2㎡的1#闲置车间进行改造为1#污盐暂存车间,建设内容为建设高效碱洗塔 1 个、耐酸碱循环水泵 2 台、活性炭吸附装置 2 套、离心风机 2 个、消防设施 1 套等。项目一期建成后具备 4000 吨的污盐年周转暂存能力。
2026年1月16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对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京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盐分区暂存车间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批号潍滨环表审(26012)。
项目名称:污盐分区暂存车间(一期)
建设单位:京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竣工时间:2026年2月27日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央子街道海旺路2888号京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依据危险废物贮存等相关标准要求,主要对厂区内现有2座合计占地面积为 7307.2㎡的闲置车间改造为污盐分区暂存车间,用于分区、暂存污盐。环评阶段批复项目为“污盐分区暂存车间”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高效碱洗塔 4 个、耐酸碱循环水泵 8 台、活性炭吸附装置 6 套、离心风机 6 个、消防设施 2 套等。项目建成后具备 15000 吨的污盐年周转暂存能力。本次验收为“污盐分区暂存车间(一期)”项目,仅对现有的1座1761.2㎡的1#闲置车间进行改造为1#污盐暂存车间,建设内容为建设高效碱洗塔 1 个、耐酸碱循环水泵 2 台、活性炭吸附装置 2 套、离心风机 2 个、消防设施 1 套等。项目一期建成后具备 4000 吨的污盐年周转暂存能力。
2026年1月16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对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京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盐分区暂存车间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批号潍滨环表审(26012)。
建设单位:京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7日
2026年2月27日





